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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進報告早前業主入稟土地審裁處的最新情況



今天2021年6月10日已經召開了第一次聆訊,答辯人"法團"由律師代表出席,入稟人無委託律師、自己親身出席。據了解目前大致狀況是,法團今天才向法庭陳述 "已經申請到開會場地",因此法庭要求答辯人日內正式提交相關書面陳述,而視乎情況,下一步聆訊有可能延後召開。

到底訂了什麼會場、什麼日期,具體細節理應由法團負責向業主公佈,我們在此不作揣測,大家等法團出正式官方通告交代吧。


另外,入稟人講述是昨天才收到聆訊通知書,而今早就要出席應訊,情況有點令人措手不及。不過翻查土審郵件信封,郵戳日期是2021年5月26日,中間相隔有兩個星期,如果是這樣,情況實在蹊蹺。


今次嘅入稟主要係要求法團原定2020年7月25日嘅週年大會暨特別大會俾返我地,管理委員會主席有責任根據法例召開相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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