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服務條例 (第626章)
- 陽光天盛

-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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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業監管局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是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第626章)成立的法定機構,肩負規管在香港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公司及從業員和推動業界專業化的責任。監管局的目標是透過制訂與執行一套符合香港情況的發牌規管制度及其他相應配套措施,藉以鼓勵和協助物業管理行業及其從業員朝着優質化與專業化發展,為物業業主、住客及用戶提供專業物業管理服務。
《物業管理服務條例》訂明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監管局)的職能及運作。監管局的成員由行政長官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委任,第一屆成員共20名,來自香港各界,任期3年,由2016年12月1日起生效。監管局為自負盈虧的法定機構,經費來自牌照費及徵款。其職能主要是透過發牌制度規管物業管理服務、推動物業管理公司及從業員行事持正,以及提升物業管理業專業地位。如有查詢,請聯絡監管局行政辦事處 : 網頁 : www.pmsahk.org.hk 電話 : 3696 1111 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48號陽光中心8樓806-8室 電郵地址:enquiry@pmsahk.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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